【编者按】卵巢癌是常见的妇科恶性肿瘤,手术联合化疗以及维持治疗的综合治疗模式正为越来越多的人们认识和使用。而疾病的经济负担,是癌症治疗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之一。2019年12月27日,再鼎医药卵巢癌国家Ⅰ类新药——则乐®(尼拉帕利)获批上市,用于经含铂化疗完全或部分缓解的复发性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成人患者的维持治疗。其疗效优异,很快获得广大医生与患者的关注和认可,为了让更多患者可以用得上、用得起这种药物,多地已于近日将尼拉帕利纳入补充医疗保险目录。就此,妇产科在线邀请到南通市肿瘤医院何爱琴教授就南通市有关政策及尼拉帕利的相关研究与进展进行分析解读。


1.妇产科在线:近年来随着靶向药物在各种恶性肿瘤中的研究及应用,肿瘤治疗已经进入个体化靶向治疗的时代,但其价格却成为广大肿瘤患者应用这类药物的桎梏。在国家人社部和医保局的推动下,已有部分抗癌药物纳入了医保目录,请您介绍一下目前妇科肿瘤患者需用的抗癌药物有哪些已经纳入了医保目录?可及性如何?


何爱琴教授:目前,针对妇科肿瘤研制的靶向药物主要是PARP抑制剂。PARP抑制剂主要用于卵巢癌、输卵管癌或者腹膜癌晚期患者的维持治疗。当前已经在我国上市的PARP抑制剂有两种,其中一种已经进入国家医保政策,也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另一种PARP抑制剂尼拉帕利,可以进入国家医保,让更多卵巢癌患者享受到国家医保的优惠政策。


2.妇产科在线:2019年12月27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则乐®(尼拉帕利)作为对含铂化疗完全或部分缓解的复发性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成人患者维持治疗的新药上市。上市以来,尼拉帕利陆续纳入多地补充医保,请您介绍一下目前南通市该项补充医疗保险政策是怎样的规定?对南通的卵巢癌患者用药带来了怎样的改变?


何爱琴教授:南通市的医保政策,基本和国家医保政策保持一致。对于医保目录外的药品,根据南通市实施的《南通市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自费补充保险暂行办法》,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自费补充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药品,由自费补充保险资金支付45%-50%。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自费补充保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这一政策极大地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让患者得以享受更好的治疗。


3.妇产科在线:近年来,尼拉帕利一直是卵巢癌领域的热点话题,在临床试验中,这款新药展示出了良好的治疗效果,请您介绍一下,尼拉帕利适用于哪些卵巢癌患者?


何爱琴教授:目前,尼拉帕利主要用于卵巢癌的二线维持治疗和一线维持治疗。


首先,在卵巢癌的二线维持治疗方面,NOVA研究表明,不论患者BRCA突变与否,尼拉帕利都能显示出很好的疗效。对于gBRCA突变患者,尼拉帕利维持治疗使其疾病进展风险降低了73%,对于BRCA不突变患者,疾病进展风险也降低了55%。由此,FDA批准尼拉帕利作为对含铂化疗后完全或部分缓解的复发性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患者的二线维持治疗。


其次,在卵巢癌的一线维持治疗方面,2019ESMO大会上公布的PRIMA研究证实,尼拉帕利在初治卵巢癌维持治疗方面具有获益。对于BRCA突变患者,尼拉帕利组疾病进展或死亡风险降低60%,BRCA不突变但HRD阳性患者,疾病进展或死亡风险降低50%,最重要的是,对于目前比较难治的HRD阴性患者,疾病进展或死亡风险也能降低32%,这也使得尼拉帕利成为目前唯一证实HRD阴性患者也可获益于维持治疗的PARP抑制剂。因此,NCCN指南也已经推荐尼拉帕利用于晚期卵巢癌的一线维持治疗,不论BRCA突变状态如何。


值得一提的是,尼拉帕利还有一个生物学特点——能够穿过血脑屏障进入脑组织,提示尼拉帕利对发生脑转移的患者能产生更好的疗效,显示出一定的优势。


另外,尼拉帕利在晚期卵巢癌的治疗方面也进行了相关研究,如尼拉帕利单药用于接受过≥3线化疗方案的晚期卵巢癌患者治疗的QUADRA研究。研究中,尼拉帕利对于所有人群的疾病客观缓解率达到24%,中位缓解持续时间达到8.3个月。该研究也使尼拉帕利得以于2019年10月获得FDA批准用于三线及以上的HRD阳性晚期卵巢癌患者的单药治疗。其他研究如尼拉帕利联合抗血管生成药物贝伐珠单抗(AVANOVA3研究)以及尼拉帕利联合PD-1免疫抑制剂帕博利珠单抗(TOPACIO研究)等联合治疗的研究,也都取得令人可喜的成绩,提示了未来PARP抑制剂在晚期卵巢癌治疗方面的广阔前景。期待未来尼拉帕利带来更加优异的表现,帮助更多卵巢癌患者!


何爱琴

【专家简介】何爱琴,主任医师,硕士生导师,南通市肿瘤医院/南通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妇瘤科主任。现任南通市抗癌协会妇科肿瘤专业委员会主任,南通市医学会妇产科分会副主任委员,江苏省抗癌协会妇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南通市医师协会妇产科分会副主任委员,江苏省医学会妇产科分会妇科肿瘤学组委员,中国抗癌协会妇科肿瘤专业委员会委员。南通市“226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江苏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江苏省省六大高峰人才培养对象;江苏省第一批“拔尖人才”。目前主持省级课题一项,市级课题两项,近3年发表SCI及国内核心期刊1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