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自2015年首版《复方口服避孕药临床应用中国专家共识》发布以来,在规范COC临床应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时隔十年,随着我国生育力保护面临新挑战以及临床证据的不断积累,新版共识应时而生。为此,妇产科在线特邀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杨欣教授,就异常子宫出血(AUB)患者的治疗目标、COC在AUB中的“三位一体”管理中的临床应用及安全性问题等方面进行深入解读。(共识原文链接见文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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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子宫出血(AUB)不仅是一种常见的妇科症状,更是严重危害女性近、远期健康的重要临床问题。请问当前针对AUB患者的治疗目标是什么?
杨欣教授

异常子宫出血是指偏离正常月经周期频率、规律性、经期时长或出血量中任何一项的异常。这一症状对女性的生理与心理健康均会造成显著影响。患者因持续或反复的不规则出血往往承受心理负担,而严重出血所引发的贫血等问题,也会直接降低其生活质量。
流行病学数据显示,异常子宫出血是妇科门诊最常见的就诊原因之一。约三分之一甚至更高比例的女性一生中会经历此类问题。该疾病的病因可分为结构异常与非结构异常两大类:前者包括子宫肌瘤、子宫腺肌病、子宫内膜息肉等结构性病变;后者则涵盖排卵功能障碍(临床最常见类型之一,即AUB-O)及凝血功能异常等因素。
目前对于AUB患者的管理,强调遵循个体化与分层治疗原则:首先进行病因诊断与鉴别,明确属于结构异常或非结构异常;其次评估病情严重程度,区分急性大量出血与慢性反复出血;最后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制定治疗方案。
AUB治疗目标倡导“三位一体”的综合管理:一是快速止血,预防严重出血及贫血等并发症;二是调整月经周期,避免远期复发;三是注重长期管理,预防子宫内膜增生、癌变等风险。尽管临床实践中出血控制已得到充分重视,但因患者临床表现的多样性,部分医生在规范化周期调整与长期管理方面的认知与措施仍显不足,导致部分患者反复发作。据统计,约有10%的AUB复发患者可能出现子宫内膜增生甚至癌变。
因此,在快速止血、恢复月经规律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子宫内膜的长期保护。一次止血仅为短期目标,而真正的治疗目标终点在于通过系统性的长期管理,降低患者远期内膜病变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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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复方口服避孕药临床应用中国专家共识》推荐COC作为AUB一线治疗药物。请您结合COC作用机制,分享COC在实现“AUB三位一体”治疗的优势。
杨欣教授

复方口服避孕药(COC)已被国内外多项临床指南推荐为异常子宫出血的一线治疗药物。其治疗原理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方面:雌激素可促进子宫内膜修复,高效孕激素(如屈螺酮)则可使子宫内膜萎缩。雌孕激素协同作用,从而实现快速止血。
临床研究证实,与天然孕激素等其他药物相比,COC具有止血速度更快、效果更持久,且在排除禁忌证后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多数患者能在用药后24小时内出血量显著减少,48小时~72小时内基本达到完全止血。
关于临床常见止血给药方案
对于出血量显著大于既往月经出血量的患者,为快速止血、预防严重贫血,临床上常采用易于记忆的“3-2-1”阶梯式给药方案:
起始强化期:每8小时1片(每日3片),以期在72小时内实现完全止血。建议止血后维持此剂量3~7天至病情平稳(通常使用1周)。
首次减量期:减至每12小时1片(每日2片),持续约1周。
维持期:进一步减至每日1片。维持时间需个体化,建议持续服用至血红蛋白恢复至正常水平(如≥115 g/L)再停药,进行一次撤退性出血。
周期管理:撤退性出血结束后,可开始进入周期调控管理。
对于出血量相对较少(例如出血量与既往月经量相仿但淋漓不尽)的患者,推荐采用“2-1”给药方案。即第一周每天每12小时服用1片,连续用药7天;自第二周起,剂量调整为每日1片,建议持续服用直至血红蛋白恢复至正常水平(如≥115 g/L)后再停药。待撤退性出血结束后,即可进入调整周期治疗。
需要注意的是,止血期间仅服用活性药片,不使用安慰剂药片。
关于超声提示“内膜增厚”患者的用药考量
出血期间内膜厚度的诊断价值有限,超声提示的“增厚”可能受血凝块或出血影响,其参考意义需结合具体临床背景综合评估。若超声未提示黏膜下肌瘤或其他明显结构异常,仅报告内膜较平时增厚,不应作为止血用药方案的唯一决策证据,还需关注是否存在异常血流信号、患者年龄、内膜癌风险因素等。
在药物选择上,应依据患者出血的严重程度及是否伴有贫血来决定。COC在快速控制出血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即便在极少数尚未完全排除内膜癌风险的病例中,若患者出血严重并已出现贫血,临床仍应优先使用COC迅速止血,待病情稳定后,再择期进行诊断性刮宫或宫腔镜检查以明确病理诊断。
在临床实践中,部分医生对超声提示“子宫内膜增厚”的AUB患者使用COC存在顾虑。需要明确的是,COC虽含有雌激素成分,但本质是以孕激素为主导的雌孕激素复方制剂。长期应用还能降低子宫内膜增生及癌变的风险。综上所述,治疗决策应首先基于患者出血的严重程度与贫血状况,而非单纯依赖出血期的子宫内膜厚度。
关于AUB长期管理的必要性及周期
AUB的患者是需要长期管理的,尤其是AUB-O的患者,青春期和育龄期推荐使用COC长期管理以控制症状、预防复发及保护子宫内膜。
管理周期:通常建议至少进行3~6个周期的规范管理。这有助于纠正贫血、抑制紊乱的下丘脑-垂体-卵巢轴,部分患者停药后可恢复自主排卵。
有研究显示,使用含屈螺酮COC治疗3个周期后,97.5%的患者在服药期间月经规律,且停药后COC的复发率显著低于单孕激素方案。
关于COC在伴有结构性病变AUB患者中的应用
对于合并某些结构性病变的AUB患者,COC同样是重要的一线管理选择:
子宫内膜息肉:对于疑似息肉的患者,可先尝试3~6个周期COC全周期治疗,部分功能性息肉可因此脱落,从而避免手术。COC对内膜的抑制作用优于后半周期孕激素治疗。对于宫腔镜息肉切除术后的患者,也推荐使用3~6周期的COC,起到有效抑制内膜、降低复发风险的作用。
子宫腺肌病:对于早期、临床疑似或超声提示腺肌病的患者,若伴有月经过多和痛经,COC可有效缓解痛经、减少月经量,长期使用可延缓疾病进展。在伴有继发性痛经的年轻患者中,推荐使用COC降低未来发展到子宫腺肌病的风险。
子宫肌瘤:对于小型、无症状的肌壁间肌瘤,低雌剂量COC可有效控制相关月经过多症状,且证据表明其不增加肌瘤生长风险,长期使用可能降低新发肌瘤的风险。但黏膜下肌瘤通常仍需手术治疗。
综上所述,对于AUB患者,特别是存在排卵障碍或合并上述结构性病变的患者,短期治疗停药后症状容易复发。因此,建议在无明确禁忌证的健康女性中,长期使用低雌COC进行管理。这不仅能有效控制出血、改善贫血及相关症状,更能实现对子宫内膜的长期保护,降低远期病变风险,践行“止血、调经、防复发”三位一体全程管理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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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能否请您结合共识与临床实际,谈谈如何客观看待COC治疗AUB过程中的VTE风险,以及在临床实践中如何通过规范化、个体化的用药策略,系统性地降低VTE风险?
杨欣教授

COC最初是为满足健康人群的避孕需求而研发的。一个值得深思的现象是,在常规避孕应用中,并不要求每位服药女性都预先进行系统体检,这从侧面反映出其本身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实际上,像COC这样允许女性从育龄期长期使用至围绝经期的药物并不多见,其长期安全性已得到广泛的临床验证。
当然,为保障用药安全,用药前必须排除相关风险:应排除已知或怀疑的激素依赖性恶性肿瘤和VTE风险。需重点评估并避免用于以下高危人群:
先天性易栓症患者;
获得性高风险疾病患者,如抗磷脂抗体综合征、系统性红斑狼疮;
存在其他VTE高危因素者:如重度肥胖(通常指BMI≥30 kg/m²)、35岁以上且每日吸烟≥15支、有VTE个人史或家族史,以及近期面临大手术、长期制动等情况。
COC相关的VTE风险与其中雌激素的剂量密切相关。COC中炔雌醇的剂量降至35μg以下,使得VTE风险显著降低,甚至低于女性在妊娠晚期及产褥期本身所具有的VTE风险。数据显示,使用低剂量COC后约为5~12/10,000,而孕产期的风险可高达29/10,000左右。新版共识推荐使用低雌COC(如含20μg炔雌醇的口服避孕药),血栓风险更小,对于多数的健康女性都安全适用。
需要强调的是,VTE风险在开始服药的最初3个月内相对较高,因此不推荐“吃吃停停”的不规则用药方式。持续用药3个月后,风险会明显下降。
>>>专家简介

杨欣 教授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委员会委员;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分会盆底学组、绝经学组委员;
北京妇产学会月经病管理分会主任委员;
中华医学会老年分会骨代谢疾病专业学组委员;
北京医学会妇科泌尿与盆底重建学分会副主任委员;
中华预防医学会盆底功能障碍防治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
北京中西医结合学会更年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实用妇科内分泌杂志(电子版)》副主编《Climacteric》中文版编委《实用妇产科杂志》常务编委《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编委《现代妇产科进展》编委《中国妇产科临床》编委牵头制定了“造血干细胞移植患者的妇产科问题专家共识”, “青春期异常子宫出血相关问题专家共识”,“出血性疾病所致异常子宫出血诊治专家共识”及“妇科围手术期患者血液管理专家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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