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5日-19日,第5届子宫内膜异位症及子宫疾病协会(SEUD)年会于加拿大蒙特利尔召开。中国妇产科在线(www.cogonline.com)作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妇产领域专业学术媒体与服务平台,携手致力于学术传播的跨国医药企业益普生为您带来现场报道。会议期间,中南大学湘雅三院薛敏教授接受妇产科在线的现场专访,薛教授就SEUD大会参会感受、子宫腺肌病和子宫肌瘤的HIFU治疗经验及治疗前后管理相关问题与大家进行分享


薛敏

【专家简介】薛敏,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妇产科主任、教授、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首届湘雅名医、国务院政府津贴享受专家。中国医师协会妇产科分会常务委员,中国医师协会微无创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妇科肿瘤学分会委员,湖南省医师协会妇产科分会主任委员,湖南省妇产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湖南省妇科肿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湖南省围产学会副主任委员,湖南省著名妇产科专家。《中国实用妇产科杂志》《中国医师杂志》《现代医学杂志》《重庆医科大学学报》《中华医学探索》等杂志编委,主持国家级课题3项,主持了多项省级科研课题,主编了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实用妇科内分泌手册》《妇科腔镜操作手册》等专著10多篇发表专业论文数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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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UD学习收获多,疾病管理引关注


第5届子宫内膜异位症及子宫疾病协会(SEUD)年会已经成功召开,受到世界各地子宫内膜异位症相关人士的关注。今年,薛敏教授第二次来到SEUD会议现场。每次到国外参加学术会议,薛教授都觉得有许多收获。通过与国际学者的交流学习,使国内学者能够发现许多值得个人借鉴的地方,尤其在临床研究数据方面,国外医学者的临床数据研究十分全面和详尽,追踪时间长。临床数据研究对医生今后的临床指导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去年的SEUD会议内容主要围绕子宫内膜异位症的长期管理展开,通过会议培训和学习,加深了大家对子宫内膜异位症长期管理的认识和重视。在本次会议上,关于异常子宫出血的讨论较多,且许多讲者都提倡对内异症患者加强长期的管理。


HIFU治疗子宫腺肌病,应加强术前术后GnRH-a管理


子宫腺肌病常常表现为弥漫性的病灶,即便是子宫腺肌瘤,也与子宫肌瘤不同,因为无明显界限,所以在术中无法找到其包膜而完整剥除病灶。无论采取那种手术方法,只要是保留子宫的治疗,都无法完全去除子宫腺肌病的病灶和病因。因此对于子宫腺肌病患者进行长期管理,是十分重要的。


薛教授提出,目前在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HIFU治疗,可能是未来子宫腺肌病的治疗方向。相比而言,子宫腺肌病病灶切除术对子宫的损伤较大,尤其是创面缝合,是对临床医生的巨大考验,因为如果子宫创面缝合不良,术后发生妊娠期子宫破裂的风险很高。而HIFU治疗,是在体外利用超声聚焦技术,将子宫腺肌病病灶消融,从而达到治疗目的,无需开刀手术,子宫体上也不会形成瘢痕,可以说是真正意义上的微无创技术。中南大学湘雅三院的HIFU治疗子宫腺肌病例数近2000例,是国内开展此技术最多的单位,但遗憾的是,相比国外,并没有很好的开展随访工作,只大约随访了100多例的怀孕患者,因此HIFU治疗的疗效、其是否适合于有妊娠需求患者、治疗后的妊娠时机、妊娠结局等相关数据支持有待完善,需借鉴国外经验,加强长期随访工作,收集数据,以便更好的对患者进行管理。


HIFU治疗属于保留子宫的治疗,由于病因未祛除,所以无法根除子宫腺肌病,基于此,薛教授团队在国内率先提出子宫腺肌病HIFU治疗后的长期管理。比如有妊娠需求的经HIFU治疗的子宫腺肌病患者,目前国内外都没有相关研究证据支持其安全的妊娠时机。根据经验,在中南大学湘雅三院多建议其HIFU治疗后3个月后可以尝试妊娠,但目前还没有前瞻性的临床研究证据支持。一项200多例样本的HIFU对妊娠影响的国内研究及国外一些研究认为,HIFU治疗后的中位妊娠时间是24个月。


由于子宫内腺肌病常常合并子宫内膜异位症,因此患者如果有生育要求,根据经验,薛教授团队多建议患者HIFU治疗后给予GnRH-a治疗3个疗程,以达到改善盆腔内异症的目的。如果患者没有生育要求,以往常常建议患者使用曼月乐治疗。临床实践中发现,许多子宫腺肌病患者常常会因为子宫体积较大,而出现曼月乐移位或脱落的情况。因此,现在许多临床医生都会先GnRH-a治疗,再曼月乐治疗。在中南大学湘雅三院,常采取HIFU+GnRH-a+曼月乐的联合治疗、管理方案。


当然,HIFU用于子宫腺肌病也会受到一些因素的限制。过往薛教授对此进行研究,研究结果分别发表在《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和《中华妇产科杂志》上,研究发现,子宫体积小者的效果优于子宫体积大者,子宫腺肌瘤者的效果优于弥漫性子宫腺肌病者,年龄大患者的效果优于年龄小者。因此,薛教授认为,子宫体积较大(>妊娠3个月)的子宫腺肌病患者,HIFU治疗前,应该给予GnRH-a预处理,不仅可以使病灶缩小,还能减少病灶周围血运,有助于增加HIFU治疗效果。


HIFU治疗子宫肌瘤,术前GnRH-a管理,明显改善治疗效果


子宫肌瘤是HIFU治疗的一大适应症。在中南大学湘雅三院,接受HIFU治疗的最大子宫肌瘤为10cm,国内其他单位有报道达20cm。然而,任何一项治疗方法都有其适应症,并非是越大的子宫肌瘤HIFU治疗效果越好。HIFU是一种超声能量治疗,子宫肌瘤太大,其丰富的血运可消减部分治疗能量。因此,薛教授表示,子宫肌瘤≤10cm可作为HIFU的治疗条件之一,一旦子宫肌瘤体积超过10cm,可先采用GnRH-a预处理,缩小肌瘤后,再行HIFU治疗,会得到更好的临床治疗效果。


临床实践发现,相比小于10cm的子宫肌瘤,超过10cm时,HIFU治疗后的再干预治疗率会大大增加,可达20%以上,而小于10cm的患者,HIFU治疗后的再干预治疗率低于10%。因此,不主张对于子宫肌瘤过大的患者直接采取HIFU治疗,而GnRH-a预处理联合HIFU治疗是一种临床效果较好的治疗方案。


总的来说,不仅仅是术后的疾病长期管理,还应注重术前的疾病管理。薛教授讲到,通过SEUD大会的学习,最大的收获就是,在未来的临床工作中要加强贯穿术前、术中、术后的疾病的综合化、系统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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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P-CN-000794 2019/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