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出生后是高致死、高致残性疾病,且发病率最高。所以在临床上应该重视。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规范尚未完善,首先应该在技术上进行规范。

 

目前卫生部联合相关专家进行了先天性心脏病诊治的基本规范:


 

1、首先在产前筛查中对胎儿心脏病进行单病种筛查,筛出后的患者进行转诊、会诊、单向检查;


       2、第二步进行分级诊断,基层医院的分级诊断要遵循规范进行,即:四腔心、左室流出道、右室流出道等进行规范检查,即完善切面检查,达到60-70%的检出率。诊断中心应该不仅对胎儿心脏病做出诊断,还要对心脏以外的其他疾病做出诊断。单纯进行产前检查的诊断中心,针对复杂先天性心脏病患儿预后及生存率等方面的结论相对片面,诊断层面需要规范,需达到更深一层的诊断水准。


       3、复杂畸形胎儿等转诊,应该在会诊中心进一步诊断 ,通过小儿心内科、小儿心外科、超声诊断科等,对患者现况及预后进行多科室客观评价。会诊中心超声检查需要定量规范,细化到各项指标的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