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教授说,为防止出生缺陷儿,我国制定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人口政策,世界卫生组织也根据出生缺陷的严重程度,提出了三级预防措施。其中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是最重要的二级预防措施。

                                       

  为了减少有创产前诊断,临床大多采用筛查的方法,即挑出高风险孕妇,再进行确诊试验。产前筛查方法包括询问病史、母血清指标检查。一般在怀孕11~14周B超测量胎儿颈后皮肤厚度,可筛查出70%以上的异常情况,如果结合母血清生化指标筛查,检出的敏感性会更高。怀孕15~20周母血清生化指标筛查,对挑出高风险孕妇亦有很好的帮助。另外,怀孕18~24周进行系统B超检查具有重要价值,可以帮助发现一些胎儿结构畸形如无脑儿、脊柱裂、内脏外翻、心脏畸形、肢体畸形等。如果经诊断证实胎儿确有严重致残或致死性先天缺陷,孕妇可及早终止妊娠。
  胡娅莉教授建议,35岁以上的高龄孕妇,生育过先天性畸形以及染色体异常患儿的孕妇,有反复流产不孕者,夫妇一方有遗传疾病者,都应当进行遗传咨询,接受产前诊断。低风险孕妇则应当考虑产前筛查,以减少严重先天缺陷胎儿的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