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妻子怀孕期间,曾先后三次到青岛新阳光妇产医院做“四维彩超”,当时医院承诺“四维彩超”可以查出脊柱裂等病症,结果,孩子出生后却查出患有脊柱裂。

  另一家医院的诊断书显示新生儿患有脊柱裂

  近日,市民陈先生向环球网青岛频道热线(0532—66568111)反映,妻子怀孕期间,曾先后三次到青岛新阳光妇产医院做“四维彩超”,当时医院承诺“四维彩超”可以查出脊柱裂等病症,结果,孩子出生后却查出患有脊柱裂。陈先生认为,新阳光医院应对此承担责任。专家表示,“四维彩超”的提法并不准确,市民做产前检查一定要到正规医院。

  爆料:“四维彩超”未查出孩子脊柱裂

  据陈先生介绍,妻子怀孕25周时,曾到青岛新阳光妇产医院做过“四维彩超”,价格为430元,当时医院承诺“四维彩超”检查比较彻底,可以查出包括脊柱裂、兔唇等在内的多项疾病。后期直到孩子出生,陈先生和妻子又到新阳光医院做过两次“四维彩超”,检查结果都证明孩子健康。

  然而孩子出生后,陈先生与妻子发现,在孩子的屁股上有一个鸡蛋大小的包。经检查发现,孩子患有脊柱裂、脊膜膨出、脊柱侧弯、脊柱空洞、脂肪瘤等多项疾病。“医生告诉我们,孩子可能一辈子不能直立行走,更有可能大小便失禁,这个消息对我们全家来说如同晴天霹雳。”

  陈先生带着检测结果找到青岛新阳光妇产医院,医院的一位医生告诉陈先生,孩子脊柱裂只有1.7cm,而只有开裂到2.0cm四维彩超才能检测出来。 “当时我们做四维彩超前,医院为什么不告诉我们能检测出什么级别的脊柱裂?”对于医院的解释,陈先生不能接受。

  调查:新阳光妇产医院宣称四维彩超可检测脊柱裂

  9月4日,环球网青岛频道记者以产妇朋友的身份咨询了青岛新阳光妇产医院,医院的杨医生告诉记者,四维彩超原价430,提前预约后价格为360元。杨医生介绍说,与普通彩超和B超相比,四维彩超检查得会更仔细,像胎儿的唇裂、脊柱裂这样症状都能看到,做四维彩超的最佳时间为22-26周。

  医院:将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9月5日,记者就陈先生的遭遇拨通了新阳光医院的电话,医院的陈医生告诉环球网青岛频道记者,患者的脊柱裂属于隐性脊柱裂,在医学上这种病症通过产前检查检测不出来。当记者问及,医院在检查前为什么不告知产妇四维彩超会查出什么级别的脊柱裂时,陈医生说,一般在医学上默认会查出开放性脊柱裂,所以,一般不会详细解释,但是,医院在后期的工作中会改进。陈医生称,这件事医院已经上诉到法院,后期会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专家:产前检查一定要到正规医院

  随后,环球网青岛频道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青岛妇女儿童医院特检科的陈主任,陈主任告诉记者,“四维彩超”的说法不准确。

  陈主任介绍,《山东省产前超声检查技术规范》规定,产前超声检查一共分为三级。二级以上产前超声检查必须检查出无脑儿、严重脑膨出、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胸腹壁缺损并内脏外翻、单腔心、致死性软骨发育不良等六大病症,从事产前超声检查的医院应该具备两个条件:第一,要向山东省卫生厅申请资质;第二,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陈主任提醒市民,产前检测的最佳时间为24-26周,一定要到正规有资质的医院做产前检查,做产前超声检查一定不要注重为胎儿做简单的面部照相,一定要做全面的检查。

  律师:新阳光妇产医院应承担一定责任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北京市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的隋鹏飞律师。隋律师认为,医院与就诊者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医疗合同关系,新阳光妇产医院应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隋律师告诉记者,如果医院当初确实向就诊者承诺可以检查出胎儿脊柱裂等风险病症且没有进一步做分类释明,那么作为没有专业经验的就诊者,可以普遍理解为医院有实力诊疗所有类型的脊柱裂病情。“市民到医院做检查,医院提供医疗诊断服务,实际上形成了医疗合同关系,医院的承诺属于其合同义务之一,医院未有效履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隋律师说,消费者碰到这种情况可以首先与医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也可向卫生监督机关、消保委等相关部门投诉解决,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