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
  妊娠晚期羊水量少于300ml者称羊水过少(oligohydramnios)。
  二、病因
  1. 胎儿泌尿道畸形。如先天性肾缺如、尿路梗阻等,因无尿液生成或尿液不能排出而导致羊水过少。
  2. 胎盘功能减退。如过期妊娠、妊高征、胎儿宫内发育迟缓等,胎儿缺氧,血液重新分布,肾血流减少,胎儿尿形成减少,导致羊水过少。
  3. 孕妇血容量不足、脱水等,导致胎儿血浆渗透压相应升高,尿液形成减少。
  4. 胎膜早破导致继发性羊水过少。
  三、对母婴影响
  羊水过少是胎儿危险的信号。
  1.胎儿处于强制性体位,胎膜可与肢体粘连,造成胎儿肌肉及骨骼严重畸形。
  2.羊水过少时,IUGR、胎位异常、胎儿宫内窘迫、新生儿窒息、死胎、死产及新生儿死亡率明显升高,因而母体剖宫产率也升高。
  四、诊断要点
  1. 孕妇对胎动感觉清楚,胎动时常常感到腹痛,腹部检查能明显触及肢体,有子宫紧裹胎儿感,子宫受刺激时易发生宫缩。
  2. B超检查。测量AFV≤2cm,AFI≤5cm,胎儿肢体明显聚集,且对先天性肾缺如、尿路梗阻、宫内发育迟缓有诊断价值。
  3. 人工破膜时发现羊水粪染>Ⅰ度,量少。
  4. 分娩过程中发现总羊水量≤300ml。
  5. 临产后阵痛剧烈,宫缩多不协调,宫颈扩张缓慢,易致产程延长。
  6. 胎心监护常见胎儿窘迫表现。
  7. 鉴别诊断。
 (一)   胎儿宫内发育迟缓
  1. 胎儿宫内发育迟缓者,子宫底高度小于同孕周正常子宫底高的第10百分位数。
  2. 孕36周前超声波测量胎儿双顶径,两周内增长小于2mm或两次测量均小于第5百分位数。
  3. 检查子宫内羊水震波感一般较明显,故宫内胎体无“实感”,破膜时羊水量不少;足月分娩时新生儿体重低于2500g。
  4. 羊水过少者宫内胎体有“实感”,羊水量少,足月胎儿多在2500g以上(合并胎儿发育迟缓者例外)。
 (二)早产
  孕满28周而不足37周妊娠终止为早产,宫底高度虽小,但符合孕周。子宫内羊水震波感明显,胎体无“实感”,超声波测双顶径符合孕周,破膜时羊水量多,新生儿体重在1000-2500g间,具早产儿特征。
  五、治疗要点
  1. 羊水过少合并致命性畸形者应及早引产终止妊娠。
  2. 羊水过少无明显胎儿畸形而妊娠未足月者,定期B超检查、生物物理评分、胎心电子监护,以早期发现胎儿窘迫并积极处理改善胎儿结局。
  3.  增加羊水量的治疗
  (1) 鼓励孕妇多饮水,经静脉输入晶体液,每天2000ml,提高母体血容量,使胎儿血容量增加,胎尿增多,保持适当的羊水量。
  (2) 产前经腹羊膜腔穿刺注入37℃的生理盐水(300ml),以每分钟15-20ml的速度灌入,对改善羊水量有一定作用。但羊膜腔内反复输液可能发生绒毛膜羊膜炎、胎盘早剥、胎膜早破、早产及胎死宫内等并发症。
  4.  妊娠35周后羊水过少合并妊高征、慢性高血压、胎儿宫内发育迟缓等,经对症处理后,羊水量不改善则应终止妊娠。羊水Ⅰ者,可在胎心监护下试用催产素点滴引产;羊水Ⅲ或胎心电子监测催产素激惹试验(OCT)表现有晚期减速者,应立即结束分娩。剖宫产术前应做好新生儿复苏准备。
  5.  足月妊娠确诊羊水过少者,应及时终止妊娠。
  产程中给予吸氧,密切观察胎心变化。出现胎儿窘迫应及时结束分娩,除外胎儿畸形,估计短时间不能经阴道分娩者,可选用剖宫产。
  6. 胎儿娩出后应仔细检查肺及肾脏有无畸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