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殖医学学科带头人1名
硕士以上学历,高级职称,45岁左右,性别不限,具有妇产科临床工作经验,并在辅助生殖医学临床或不孕不育学科工作至少5年以上,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本学科疑难复杂问题的经验,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并在本学科有所建树。担任过省级以上学会专业组委员、有省、部级科研课题者优先录用。
2.妇产科学2名:硕士以上学历(硕士副高以上职称 博士主治以上职称)
三、待遇:(一)学科带头人
1.给予科研启动经费100万元;
2.配备研究场地、实验室技术人员;
3.给予一次性安家费50万元以上。
(二)后备学科带头人
1.给予科研启动经费50万元;
2.提供研究平台,必要时提供科研辅助人员;
3.给予一次性安家费2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