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卫生部和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确定将在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方面开展4项试点。

一、开展五年制医学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强化医学生医德素养和临床实践能力的培养,改革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推进医学基础与临床课程的整合,倡导小班教学、小班讨论,强化临床实践教学环节,实现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培养医学生关爱病人、尊重生命的职业操守和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支持有条件的省(市)和高等医学院校开展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衔接的改革试点,推动研究生招生和住院医师招录相结合、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专业学位授予标准与临床医师准入标准相衔接等。

三、开展拔尖创新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选择部分高校推进长学制医学教育改革,建立导师制,加强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教育。

四、开展面向农村基层的全科医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确定若干所高校开展三年制专科临床医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探索“3+2”助理全科医生培养模式。

  据悉,改革为期10年,今年将遴选第一批试点医学院校。目前试点申报工作已开始,具备相应资格的学校可向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职能处室申报,申报时间截止到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