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1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宣判李建雪医生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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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建雪医生是谁


李建雪曾是福州市长乐市医院(现长乐区医院)妇产科医生。八年前,产妇陈芬在她的值班时段死亡,李建雪的人生从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2011年12月28日,产妇陈某来福建省长乐市医院妇产科办理分娩入院手续后,离院回家待产,期间进行了产前检验。但由于该院交接班问题,“红细胞压积43.8%、纤维蛋白原5.76、白蛋白21.4、尿蛋白3+”的异常检验结果未被及时察觉。

 

2011年12月31日14时,陈某返院待产,21时24分产妇陈某分娩下女婴后出现阴道出血不止情况。21时37分,李建雪医生接产房电话后前往处理,发现陈某宫缩欠佳,注射药液后宫缩转好,但阴道仍见持续性出血,便通知二线值班医生王某,王某检查后,与李建雪缝合伤口。


术后,王某决定给予产妇陈某输血800毫升和输液、血检等检查。23时,产妇陈某开始输血,王某认为产妇陈某病情稳定,便离开产房,并叮嘱李建雪有情况随时汇报。

 

2012年1月1日1时,李建雪见产妇陈某尿量少,给陈某开出一支20毫克速尿针剂后,产妇陈某尿量仍未见明显增多。李建雪电话请示王某,王某指示李建雪继续输液。


2时,陈某排尿300毫升,阴道出血10毫升。


2时35分,产妇陈某被送出产房。


2时45分,产妇陈某出现面色苍白,较烦躁状态。


3时20分,产妇陈某出现谵妄,李建雪接到报告后立即电话通知王某。


3时29分王某赶到病房后并通知三线医生实施抢救。


3时50分产妇陈某心电波消失。


4时30分产妇陈某被宣布死亡。

 

█ 李建雪被推向审判席

 

2013年1月17日,李建雪被开除党籍、吊销医师执照、调离长乐市医院,2013年9月长乐市公安局以李建雪和另外两名大夫涉嫌医疗事故罪,向长乐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同年10月,长乐市检察院提出公诉,但最终只起诉了李建雪一人。

 

2015年2月4日,医方和家属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和解协议,一次性赔偿150万元。


李建雪案,由于医疗和法律基础的薄弱,一直以来备受争议,甚至一度引起学界内人士签名,共同呼吁停止医疗纠纷的“刑事诉讼”。


前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院长段涛教授亦曾指出如果不停止这种不负责任的做法,每一位医生都有可能被以“伤害罪”或“杀人罪”(过失杀人罪)起诉。

 

案件发生后,福建省、福州市两级医学会认定产妇因产后出血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医方对病情认识不足,抢救措施不力,与患者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本病例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妇产科专家也指出医疗过程中的确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止血措施过于表象化;对软产道出血只是表面缝合,没有考虑深部持续出血的可能;整个治疗措施不够系统化等。

 

患者不幸离世,医方承担主要责任。为何偏偏是李建雪被推向了刑事诉讼的审判席?“医疗事故”为何会变成“医疗事故罪”?

 

长乐市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文件中是这样解释的:李建雪未意识到陈某某出现出血性休克状态,给陈某某静脉推了一支不利于出血性休克抢救、低血容量时不宜应用的速尿针剂20毫克;并在凌晨2时35分,认为陈某某生命体征平稳,将陈某某从二楼产房送到三楼病房;据此认定李建雪在抢救产后出血的陈某某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

 

“严重不负责任。”

 

在李建雪眼里,这几个字可谓字字诛心。自己明明尽心尽力救治产妇,可能是“经验不足,认知有限”,但为何就变成了“严重不负责任”?

 

2017年12月4日,福州仓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建雪犯医疗事故罪。免予刑事处罚。

 

对于这个判决,法院相关人员的原话是:“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各方都可以接受的方案和判决。”但是在任何一个医生看来,这更像是一个“和稀泥”式的结论,是非正义的决断。


李建雪医生提出继续上诉,2019年6月26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建雪犯医疗事故罪上诉一案。


经过近6小时的审理,上诉人作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今日,终于迎来终审判决——“无罪”。

 

█ 李建雪的救治是否失当?

 

2015年3月29日,中国医师协会妇产科学分会为此召开专门会议,解放军总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宋磊、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妇产科主任张震宇、广州市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妇产科主任陈敦金等7名国内妇产科顶级专家均认为,案件中产妇的不良结局,非目前医疗技术所能完全避免。

 

“产后出血是全球孕产妇死亡的首要原因,经过长期努力,全球仍然不能杜绝产后出血造成的死亡。”张震宇说,目前全球每5分钟有1位产妇死亡,其中95%死于产后失血,而死于产后失血的患者中,98%不是不可以避免的。


就这位患者而言,产后出血救治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比如该患者存在宫缩乏力和软产道损伤两方面因素,会给产后出血量的估计造成困难。

 

2014年,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制定并发表了“产后出血预防与处理指南(2014)”。该指南详细提出了产后出血的处理流程,提出了三级急救处理原则,包括预警线、处理线和危重线。


但即便如此,仍然有专家指出,目前,我国指南在针对高危患者的识别预防以及针对产后出血的处理等方面做得较好,但在应对产后出血的准备工作方面,如对出血量的精确估计、大量输血方案方面,以及在对每次产后出血事件的总结和评审制度方面做得还不够。

 

WHO的产后出血指南显示,临床估计和测量产后出血量常导致出血量被低估30%~50%,且失血量越多,估计越不准确。


针对此情况,专家建议应建立长效、规范、多学科联合的产后出血防治培训体系,以期提高产科医务人员对产后出血诊疗的认识。

 

█ 结语

 

从“医疗纠纷”到“医疗事故”,再到被判“医疗事故罪”,再到宣布“无罪”。一波三折的李建雪案,无疑将成为我国医疗事故裁定方面的里程碑。

 

如今,李建雪已申请恢复执业医师执照,回到了原单位长乐区医院妇产科工作。在经历了这一切之后,李建雪还是再次选择了做一名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