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年河南省围产医学分会学术年会上,来自复旦大学儿科医院新生儿科的陈超教授针对早产多早算太早问题进行探讨。我站摘编如下:

  

  陈教授首先讲解在2012年5月2日,WHO第一次发布:《全球早产儿报告》,第一次提出早产儿已成为全球公共卫生问题。该报告的共同撰写者是世界卫生组织、March  of  Dimes基金会等。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为该报告写了序言,早产问题已经成为了一个被忽略、忽视的问题,所有的新生儿都很脆弱,但早产儿格外如此,减少早产率及早产儿死亡率是“妇女儿童健康问题全球策略”一个不可缺的部分。
  

  陈教授指出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报告主要介绍了早产的状现,病因以及针对其必要的关怀照顾;报告提出了一个就针对同时减少死亡率以及早产率开展的详细行动计划。
  

  陈教授指出全球早产儿发生率10%,全球每年有1500万早产儿出生,在全世界儿童中早产儿占11.1%。北方早产儿发生率低,南方早产儿发生率高。全球60%早产儿在南亚、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非洲及亚洲合计占去全球的85%。

  陈教授讲解早产儿分类的定义,轻型或晚期早产儿是指胎龄为32周~37周,是早产儿的主体,占全部早产儿的84%;这些早产儿大部分经过适当的护理可以生存。极低体重早产儿是指胎龄为28周~32周,占全部早产儿的10.5%;这些早产儿需要特别的支持治疗,大部分能够活下来。严重或超低体重早产儿是指胎龄小于28周,占全部早产儿的5.5%;这些早产儿需要高技术,才能部分存活,后遗症多;在低收入国家里大于90%的严重或超低体重早产儿在出生后几天内就死亡,在高收入国家里小于10%的严重或超低体重早产儿在出生后几天内就死亡。
  

  陈教授根据2006年英国的不同胎龄早产儿死亡率表,指出早产儿胎龄小于22周,生存率极低;早产儿胎龄为24周时,生存率为2/3,;早产儿胎龄大于28周时,早产儿基本存活。
  

  陈教授根据2003年——2007年英国的超低出生体重儿不同时间死亡率表,指出早产儿胎龄为22周,生存率极低;早产儿胎龄为24周时,生存率为1/2,;早产儿胎龄大于28周时,早产儿基本存活。2003年——2007年英国的超低出生体重儿不同时间死亡率表与2006年英国的不同胎龄早产儿死亡率表无大差异。
  

  陈教授提出早产儿死亡原因及危险因素,包括产前产时会缺氧和感染,出生早期会呼吸不通畅和感染,出生后期会感染和NEC。
  

  陈教授指出在中国早产儿主要死亡原因为出生窒息和RDS。
    

  陈教授指出胎龄小于26周的早产儿,随访到30个月时严重残疾23%,其他残疾25%,死亡2%,无残疾49%。
  

  1997年,据我国7个省市对1~6岁的3000余名儿童调查,发现足月儿脑瘫发生率为0.2%,早产儿脑瘫发生率为2.91%,胎龄小于32周早产儿脑瘫发生率为6%,早产儿脑瘫发生率是足月儿脑瘫发生率的25.2倍。。而且男孩脑瘫发生率占66%,女孩脑瘫发生率占34%。体重小于1500克早产儿脑瘫发生率为7%~8%。
  

  胎龄小于26周的早产儿在11岁时,轻度伤残为38.8%,正常为16.4%,中度伤残为28.8%,严重伤残为16.4%。
  

  陈教授总结ELBW早产儿神经运动发育结果,25~40%早产儿发生神经运动异常及肌张力增高最常见,下肢高于上肢;10~15%早产儿发生脑瘫,痉挛性下肢瘫痪,其次是痉挛性四肢瘫;80~90%早产儿到2岁——3岁会走路;8%~13早产儿有多部位残疾。
  

  陈教授指出在ELBW早产儿,9%的早产儿发生视觉障碍,11%的早产儿发生听力障碍;体重小于750克的早产儿,31%的早产儿发生听力障碍。
  

  陈教授指出早产儿50%存活率,胎龄是在23周——24周,体重是在500克——600克;早产儿50%后遗症发生率,胎龄是在25周——26周,体重是在600克——700克。
    

  2000年美国儿科学会第4版新生儿复苏指南提出,胎龄小于23周,出生体重小于400克,可以不必复苏;胎龄在23周——24周之间,出生体重在400克——500克之间,根据家长决定是否抢救;胎龄大于24周,出生体重大于500克,应积极抢救。
     

  陈教授指出现在大部分国家确定早产儿下限为胎龄小于24周,出生体重小于500克;个别国家确定早产儿下限为胎龄小于23周,出生体重小于400克。
     

  最后,陈教授建议我国的早产儿下限28周改为24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