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例 

  患者女,28岁,幼年时患支气管哮喘和过敏性鼻炎,12岁后哮喘未发作。 

  患者妊娠3个月,妊娠期间自觉鼻炎症状加重,近期出现胸闷、干咳,夜间症状明显。查体:呼气明显延长,双肺未闻及干湿音。肺功能检查:第1秒钟用力呼气容积(FEV1)为预计值的72%,用力肺活量(FVC)为预计值的76%,FEV1/FVC为68%,呼气峰流速(PEF)为66%,提示为以阻塞为主的混合性通气功能障碍。 

  诊治经过 

  本例诊断为支气管哮喘,妊娠期,哮喘未控制。医师可予布地奈德(400μg,bid)吸入治疗,同时嘱患者按需吸入沙丁胺醇。经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批准,布地奈德可被安全用于孕产期患者,沙丁胺醇对孕产期患者也是安全的。因此,本例可接受上述治疗而无须顾虑药物可能影响胎儿健康。随访至婴儿半岁,哮喘控制良好。 

  妊娠与哮喘相互影响 

  妊娠可影响哮喘病情:① 机械性因素 妊娠时随横膈升高,女性胸廓横径增大,导致呼气储备量、功能残气量减小,潮气量增加,氧耗亦增加,由于膈肌活动度和胸壁肌群未受影响,上述因素尚不能使哮喘加重,但可加重哮喘发作时的低氧血症;② 内分泌因素 妊娠期升高的孕雌激素水平可影响气道平滑肌紧张度,前列腺素F2α水平升高,对气道平滑肌有强收缩作用,且哮喘患者对前列腺素F2α较敏感,上述变化易致妊娠女性哮喘发作。 

  另外,有研究发现,女性妊娠期的哮喘发作与其体内免疫球蛋白(Ig)E水平相关,如哮喘患者在妊娠期IgE水平升高,则提示其可能发生哮喘加重。未控制哮喘会增加围产期风险,不仅损害母亲健康,更会影响胎儿发育,哮喘控制后该风险可降低。 

  治疗策略 

  哮喘对母婴健康的影响程度关键在于能否有效控制。但对妊娠期用药的顾虑常影响哮喘控制。实际上,多数哮喘控制药物对母婴无明显副作用,吸入糖皮质激素(ICS)、β2受体激动剂、茶碱及白三烯调节剂等均为B类或C类药物,即在动物和人体中均未发现有致畸作用。因此,过分担心药物副作用是不必要的。 

  目前的推荐意见是,哮喘急性加重时应权衡哮喘控制情况,酌情应用糖皮质激素。对妊娠期哮喘患者,哮喘长期控制药物的选择应依据哮喘控制水平分级,原则与普通哮喘一致,但更倾向于以吸入药物为主,尤其是ICS安全性最高、应用最多。 

  控制良好哮喘一般不会导致妊娠女性出现流产、早产和难产,且子女的阿普加(Apgar)评分和出生体重与正常新生儿无显著差异。但哮喘长时间未控制会导致母亲和子女出现严重并发症,妊娠女性可能会发生先兆子痫、妊娠高血压、剧烈呕吐、阴道出血和难产,胎儿则出现宫内发育迟缓、低出生体重等。如出现哮喘持续状态,母婴均会发生严重缺氧,新生儿可能有体重降低或神经系统异常,围产期死亡率升高2倍。 

  因此,对妊娠期哮喘的治疗,应纠正“妊娠期尽量不用药”的错误观点,把控制哮喘作为主要目标,以降低哮喘对母婴双方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