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科病普查普治是具有社会主义特色的一项保健工作,在保护我国妇女生殖健康、使妇女摆脱疾病困扰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建国前,妇女由于社会地位的低下和封建意识的长期影响,一些常见的妇科病被称为“暗疾”,得不到防治,严重影响妇女的健康。建国后国家曾多次集中地、大规模地对严重危害妇女身心健康的几种妇科疾病组织普查普治,成效显著。70年代起已将其列为妇女保健的常规工作内容,1995年又被纳入《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为了进一步做好这一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益,有必要对其历史进行回顾,对现状进行分析,并对改进进行思考。
1历史经验
50年代全国先后对性病、滴虫性阴道炎、子宫脱垂及尿痰、月经病及子宫颈癌进行普查普治,现将这些疾病防治的历史经验分述如下。
1.1性病的防治
1949年以前性病在沿海大中城市和某些少数民族地区流行,其中以梅毒发病率最高,其次为淋病和性病淋巴肉芽肿。
城市中妓女是性病的主要传染源。据北京1949年调查: 妓女中梅毒的患病率为84.9%,淋病为53.8%;上海市妓女梅毒患病率为58.7%,淋病为78写。内蒙古自治区1950一1953年蒙族梅毒患病率为48%,四川甘孜藏族梅毒患病率1952~1953年为29.3%;淋病的患病率,内蒙古的蒙族为 55写,拉萨地区的藏族为29.8%;淋病致盲率为3.7%一4.3%。
性病是一种累及妇女全身各器官、各系统的疾病,引起妇女心理、躯体形态和生殖功能的严重损害。催病妇女不孕症发生率及流产、死胎率明显增高。少数民族地区由于性病流行,严重地影响人口的繁衍。如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在建国前200年由于性病和其他传染病流行,人口由40万减至解放前的8万。锡林郭勒盟2912~1936年人口由8.4万减至3.6万。
建国后,国家就将性病防治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1951年全国防疫工作会议专题讨论了性病防治工作。1956~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中规定要限期消灭性病。至1959年底全国基本消灭了性病。
50年代消灭性病的主要经验如下。①将消灭性病与消灭封建残余、解放妇女、贯彻民族政策、彻底摧毁旧社会遗留的娟妓制度等结合起来。1949年即在北京、上海等地,果断采取行动,封闭全部妓院,同时清查和取缔了暗娟。政府和医务人员对妓女进行健康检查,免费进行驱梅治疗,并组织她们学习文化和生产技能,妥善安排她们的工作和生活,使她们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②成立性病防治机构,培划l}专业防治队伍。新中国成立后不久,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相继成立皮肤性病防治区网。1954年北京成立皮肤性病研究所。卫生部于1950~1953年先后派出防疫大队和民族工作
队分赴内蒙古、青海、甘肃、西康、西藏、四川等省、自治区进行性病防治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③把性病防治和群众运动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性病普查普治,宣传和普及性病防治知识。性病防治是政策性很强的群众性工作,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用如启发自觉、自报互报、血清学检查等方法。在城市,通过医院门诊检查,以及婚前、产前和健康检查等血清学检查。
1956年卫生部制订了全国统一的性病和驱梅治疗方案,重点推广了国产青霉素疗法。为防止性病对妇女、胎儿和新生儿的危害,产前检查常规做康一华氏试验,发现隐匿梅毒及时给予驱梅治疗。为防止新生儿淋球菌感染,生后常规给予0.1%硝酸银液滴眼,对性病母亲所生婴儿施行驱梅治疗。 为宣传、普及性病防治知识,卫生部先后编辑出版了《性病、麻风防治手册》、《梅毒学及梅毒图谱》等科普读物。通过卫生宣教、爱国卫生运动,动员各级行政干部、妇联、青年团、工会、民政等部门积极支持和参加组织性病的防治工作。
1.2滴虫性阴道炎的防治
50年代在上海、无锡、西安、南通、南昌女工较多的纱厂中调查,女工中滴虫性阴道炎发病率高达23.1~28%,主要是公共浴池、浴盆、厕所(公共马桶)等不符合卫生要求,加上女工卫生习惯差所引起的间接传染。患者白带增多,阴道及外阴痰痒、灼热,影响工作和睡眠,但又羞于求医,十分痛苦。建国初期经过深入工厂的调查,卫生部于1956年发出《关于女工滴虫性阴道炎防治办法的意见》,要求在女工中积极开展滴虫性阴道炎的防治工作。其主要措施如下。①认真开展普查普治。在女工为主的工人内,集中人力、物力,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集中检查和治疗,有效地控制滴虫性阴道炎的蔓延。此后,有不少工厂规定,所有新进厂的女工必须进行妇科检查,检验滴虫,以便及早发现、及早治疗,防止传播。有的工厂保健室、卫生所把每年一次的定期检查列为常规。②改善卫生设施,防止交叉感染。工厂内取消公共浴池,盆浴改为淋浴,取消公用浴具如浴巾及脚盆,改坐式马桶为蹲式。加强公共浴室、游泳池的卫生消毒。医院中妇科检查用的器械、敷料、手套、垫布也实行分人专用,严格消毒以减少医源性传染。③加强个人卫生教育,培养卫生习惯。如勤换内衣内裤,常洗澡,保护外阴部清洁,注意性生活卫生。④坚持经常性防治。重视带虫者的治疗,强调夫妻同治,有效地降低了发病率。
1.3子宫脱垂及尿痊的防治
子宫脱垂及尿痰(以下简称“两病,’)是妇科损伤性疾病,大都是由于旧法接生及产后过早劳动所引起。在旧社会,由于旧法接生,妇女得“两病”者成千上万,她们所忍受的精神和躯体痛苦是难以形容的。因此而离婚分居、精神失常或绝望轻生者屡见不鲜。建国以后,国家对这两个严重影响妇女身心健康和生产劳动的常见病曾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的全国性的普查普治。
第1次普查普治在1958一1965年,重点是防治农村中妇女的子宫脱垂病。1960年5月全国妇产科学术会议上交流了各地防治子宫脱垂的经验,并提出了防治建议。196。年8月卫生部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治子宫脱垂病的通知》,并提出了具体的防治方案和措施。全国农村广泛展开了子宫脱垂的普查普治。至1961年底,据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完全统计,累计查出子宫脱垂524万人,治愈242万人,治愈率一般为30%~60%。
第2次普查普治始于1977年。1978年7月卫生部发出关于子宫脱垂和尿痪防治的通知,拨专款在全国范围内再次免费治疗“两病”。经过几年努力,至1981年底共治愈了子宫脱垂128万人,尿痊17000人,占原有病人60%以上。
“两病”防治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如下。①加强领导、组织大协作。“两病”防治工作任务重,质量要求高。除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产科与泌尿科联合组织了科研协作组,加强统一的学术领导,以提高“两病”防治的质量外,还与妇联、工会、民政、粮食、商业、交通等部门密切协作,医疗器械和药品等部门亦积极配合。
因此,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了巨大的成绩。②培养技术骨干,综合治理,集中力量打歼灭战。“两病”防治重点在农村,病人分散,要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彻底防治,一方面必须多培养技术骨干,实行普查、治疗、随访三结合;另一方面必须充分发挥各级妇女保健网的作用。为确保手术质量,防治工作实行严格的医疗质量管理和防治验收。强调子宫脱垂和尿痰手术必须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各省、市级医院还可有计划地派出防治小分队下农村,集中病人,分期分批地进行治疗,既节省人力、物力,又保证手术质量。③防治结合,预防新发病例。在治疗原有病例的基础上,重视加强孕产期保健工作,提高产科质量,防止新发病例。在没有普及新法接生的农村,大力提倡新法接生。④加强“两病”防治科研工作。结合“两病”防治,除对“两病”的病因分析和流行病学调查,还对诊断方法和治疗方法(包括手术方法)进行改进,提高了治疗效果。
1.4月经病的防治
建国以后,除结合妇女保健工作,普及经期卫生知识和建立有关卫生设施外,曾先后2次进行了月经病的重点防治。
1959一1961年,我国经受了严重自然灾害,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遇到极大困难,妇女和女青年学生中闭经、痛经、月经不调的发病率明显增加。据1961年调查,北京5所学校女学生中,闭经占月经病患者的60%~90%。山东医学院调查女学生月经病发病率为39%一79%,其中闭经占月经病人总数的80纬。辽宁大学女学生中月经病的发病率为50.6%,其中闭经占93.5%。社会妇女中闭经发病率各地差异很大。调查还发现,水肿、营养不良者发病率高。鉴于此,1961年3月,教育部、卫生部、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联合发出《关于防治女学生月经病的通知》,1961年n月卫生部又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妇女疾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防治妇女月经病的普查普治工作。十年动乱期间,全国范围内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女青年在山区、农村和边疆地区,由于环境的变化,精神紧张,又缺乏妇女卫生知识和必要的劳动保护,女青年中月经病的发病率增高,主要表现为痛经、闭经、经前紧张症和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
2次大规模的月经病防治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是:①普及经期保健知识;②实行月经期劳动保护;③采取综合措施,积极治疗闭经,特别是大抓生活,改善饮食营养和劳逸结合。
LS子宫颈癌的防治
建国初期,子宫颈癌是妇女最常见的恶性肿瘤,发病率高,死亡率亦高,在妇女全身恶性肿瘤中居首位。全国性的大规模的妇科防癌普查在1958年开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陆续应用阴道细胞学筛查进行宫颈癌的普查工作。子宫颈癌普查普治是达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降低发病率、死亡率,提高治愈率的有效措施。各地坚持定期普查普治的实践都证明了这一点。如上海市纺织系统42个工厂自1958年开始普查,经过23年的坚持,使子宫颈癌的患病率下降了93.1%,在后7年中没有发现1例晚期子宫颈癌患者。目前,子宫颈癌死亡率已从建国初期在妇女恶性肿瘤死亡率中所占的第1一2位降至第3一4位。
子宫颈癌防治的历史经验如下.①建立和健全子宫颈癌防治研究协作组和普查普治机构,做好肿瘤登记工作。建立专门的防治协作机构和网络,可以有效地组织协作联系,城市以综合医院(包括肿瘤防治院),农村以县医院(包括妇幼保健院)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