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观察早期康复锻炼对剖宫产术后产妇早期恢复的影响。方法  观察记录我院2007年1月~2008年1月在我院施行剖宫产患者228例实施早期康复锻炼后肛门排气时间、进食时间、术后疼痛时间、排尿功能情况、术后恶露天数及术后肺部感染情况。结果  实验组术后肛门排气时间、进食时间、术后疼痛时间、排尿功能情况、术后恶露天数较对照组明显缩短;术后尿潴留及肺部感染下降。结论  早期康复锻炼有利于剖宫产术后产妇的产后恢复。

  [关键词]  康复锻炼;剖宫产术;早期恢复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随机选取2007年1月与2008年1月在我院施行剖宫产患者228例,均行硬膜外下腔麻醉下改良横切口子宫下段剖宫产术。随机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两组:实验组144例,术后6h开始早期康复锻炼,对照组84例,24h后开始活动。两组在年龄、孕周、妊娠次数、胎儿大小、手术指征及时机、术中麻醉、手术时间等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1.2  方法  实验组:产妇术后6h后改半卧位,向产妇讲明早期活动的必要性和活动方法并开始进行腹部按摩,每6h1次,每次持续5min.

  指导产妇在床上翻身屈膝、屈髋、床上坐起等动作,每15min进行1次腿部运动,每2h翻身1次,深呼吸和咳嗽1次/h,每1~3h协助婴儿吸吮1次,维持正确半卧姿势,改善循环和促进良好的呼吸功能。术后12h拔除尿管后,鼓励产妇下床自行排尿,练习下床活动。术后48h开始室外活动,在护士协助下能进行日常生活,室外散步1~2次/d,10~15min/次。术后72h后独立活动,由被动活动变为主动行动,并能在护士指导下做产后保健操,转入母亲新角色,接纳新生儿,承担起产后自理能力及护理婴儿的任务。

  对照组:按常规在产妇手术回病房后去枕平卧位6h,12h后改半卧位,留置尿管24~48h,术后第2天(48h),协助产妇下床活动。

  1.3  观察指标  观察术后患者肛门排气时间、进食时间、术后疼痛时间、排尿功能情况、术后恶露天数及术后肺部感染情况。

  1.4  统计学处理  数据采用SPSS13.0统计数据包分析处理。采用t检验和x2检验,P<0.05认为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实验组与对照组患者在术后肛门排气时间、进食时间、术后疼痛时间、排尿功能情况、术后恶露天数及术后肺部感染情况的比较结果均具有统计学意义。见表1.{NextPage}

  3  讨论

  3.1  早期康复锻炼的意义  剖宫产术后早期活动是以Orem自理模式为指导思想,使被动护理变为主动行动,有利于产妇早日康复。剖宫产术后早期活动的优点[1]有:(1)能增加呼吸深度,有利气管分泌物的排出,减少肺部并发症的发生。(2)促进血液循环,有利伤口愈合,避免褥疮发生,防止血栓形成。(3)有效的早期活动可改善肠麻痹,促进胃肠蠕动,避免或减轻腹胀,防止肠粘连。(4)利于膀胱功能的恢复,减少泌尿系感染及尿潴留的发生。

  3.2  早期康复锻炼对产妇胃肠功能恢复的影响  剖宫产术后患者一般在术后12~24h内肠蠕动完全消失,随着时间延长而逐渐恢复,一般在术后48~72h整个肠道蠕动恢复正常,开始排气或排便。早期康复锻炼对促进胃肠功能恢复,预防腹胀,促进血液循环,缩短手术恢复期有重要意义[2].本研究结果显示,实验组肛门排气时间、进食时间均早于对照组,提示早期活动,产妇胃肠功能恢复快,术后早排气,尽早恢复正常饮食,是产妇康复的核心。

  3.3  早期康复锻炼对产妇术后疼痛、恶露、泌尿功能及其他的影响  剖宫产与正常经阴道分娩不同,手术本身对产妇产生的生理及心理刺激易影响产妇对疼痛的感觉。剖宫产术后的切口疼痛、子宫收缩疼痛、乳房胀痛、留置尿管疼痛、体位限制引起局部疼痛等都会影响产后恢复[3].术后产妇抵抗力低下,最易并发肺部感染及其他并发症。本研究结果显示,实验组术后疼痛时间、术后恶露天数较对照组明显缩短;术后尿潴留及肺部感染下降。结果说明,实施早期康复锻炼后剖宫产术产妇不仅下床活动的时间及术后排气时间明显提前,可从生理及心理上减轻患者对疼痛的敏感性,同时有利于恶露排出,增加抵抗力,减少感染发生率,拔尿管后能自主排尿者也明显增多,提示实施早期康复锻炼有利于剖宫产产妇的早期康复。

  综上所述,剖宫产术后产妇早期康复锻炼可以促进胃肠功能及体力的恢复,缓解术后疼痛,促进恶露排出,预防术后并发症的发生,效果满意,值得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高金香,程英,剖宫产术后早期活动的护理体会[J].实用中西医结合临床杂志,2006,6(6):74.

  [2]李翠淑。腹部术后患者早期康复锻炼依从性的相关心理因素分析[J].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06,22(7):6-8.

  [3]张凤珍,李丽。剖宫产术后影响疼痛的原因及护理对策[J].临床医学,2003,23:6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