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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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例摘要



患者,女性,26岁。


主诉:宫内孕9+月第一胎,发热、腹痛伴阴道出血1小时。


现病史:患者平素月经规律,G0P0,孕9+月,孕期按时产检,无明显异常。患者10小时前饮用一瓶已经开封的冰镇饮料,3小时前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就诊于当地诊所,期间测体温38.8℃,给予头孢曲松钠静点,治疗过程中患者现见红迹象,腹痛加重,急诊来我院就诊。


其他病史:既往体健,无肝炎及结核病史,无高血压、糖尿病、药物过敏史,无家族或遗传病史。


体格检查:体温39℃,心率120次/分,腹软,无宫缩,但腹痛明显,胎儿胎心100~190次/分,阴道检查已见红,宫口未开,胎膜未破。


辅助检查:

血常规:白细胞18*109/L,中性粒细胞占90%。


C反应蛋白:220 mg/L。


微生物检查:呼吸道病毒阴性、支原体阴性。


初步诊断:

宫内孕36+1周 第一胎头位

妊娠期脓毒血症?

胎儿窘迫?


治疗经过

行急诊子宫下段剖宫产手术,术中见羊水III度污染。产后继续给予抗生素等对症治疗,术后第2天患者血培养结果回报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根据药敏结果换用氨苄西林治疗,病情好转后出院。


新生儿出生后呻吟,心率190次/分,四肢青紫,转新生儿科治疗,无明显后遗症。





延伸阅读:妊娠合并李斯特菌病



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简称李斯特菌,是一种革兰阳性杆菌,为需氧兼性厌氧菌,它存在于土壤、加工食品、生蔬菜和污水中,可以引起严重的食源性疾病。老年人、孕妇、新生儿、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为高危人群。


妊娠期合并李斯特菌病定义为孕妇、胎儿和新生儿的李斯特菌病,临床特点多为轻度或无症状,可导致孕妇败血症、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流产、死产、早产和新生儿全身感染等不良妊娠结局。


一、临床表现

症状常出现在产前,有发热、头痛、咳嗽、鼻塞、咳嗽等流感样症状,或有腹痛、腹泻等胃肠道症状;产科情况可有阴道流血,部分孕妇自觉胎动减少,胎儿监护异常,表现为胎儿心动过速,呈II~III类胎监图形,羊水呈不同程度粪染,严重者发生败血症及脓毒性休克。


二、辅助检查及诊断

1、实验室检查

孕妇实验室检查结果可提示降钙素原(PCT)及白细胞呈不同程度升高,血小板计数减少,血培养阳性。


2、病理检查

胎盘病理检查:胎盘实质均可见脓肿形成,有不同程度的绒毛膜羊膜炎表现,或有血管炎、脐带炎、急性绒毛炎伴绒毛间微脓肿。


3、诊断条件

(1)从无菌部位采集的标本中培养分离出李斯特菌;

(2)从非无菌部位(如宫颈分泌物)采集标本中培养检出李斯特菌,同时胎盘病理改变符合急性胎膜绒毛膜炎;

(3)新生儿出生后3天内即出现急性李斯特菌败血症 。


三、妊娠结局

妊娠期早期感染与较高的流产相关,晚孕者多因胎儿窘迫而终止妊娠,而中孕期则因病情严重导致引产或发生流产,因此晚孕期妊娠相关李斯特菌病在积极抗感染的同时可能需要终止妊娠。新生儿最常见的临床表现为菌血症,其次是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和肺炎。


四、治疗

早期使用适当的抗生素治疗对妊娠结局至关重要。然而,由于该病罕见,缺乏特异性临床表现,妇产科医生往往对此认识不足,难以早期诊断,加上李斯特菌株对非特异性产科感染首选的头孢菌素类药物不敏感,使妊娠相关李斯特菌病难以早期治疗,导致病情延误。


对于确诊或疑似妊娠相关李斯特菌病的孕妇,应当尽早进行微生物培养,以明确诊断及根据药敏试验调整用药。抗生素选择包括青霉素、氨苄西林和阿莫西林,首选药物推荐氨苄西林。青霉素过敏的患者,替代和首选抗生素为甲氧苄氨嘧啶磺胺甲恶唑(200~300 mg/d),其他抗生素还有红霉素、万古霉素、美罗培南、利奈唑胺和利福平。


五、预防

妊娠相关李斯特菌病是罕见且严重的食源性疾病,建议彻底煮熟食物,清洗生蔬菜,避免食用未经巴氏消毒的牛奶和生牛奶制成的食物,吃剩的食物应及时放入冰箱以抑制细菌生长等。


加强对孕妇的教育以及提高妇产科医生的认识,对于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热、上呼吸道症状、消化道症状、胎儿窘迫、胎膜早破等症状者,应警惕妊娠相关李斯特菌病,及时追溯病史,完善相关检查,如病原学检查(血、分泌物、粪便培养),流产/分娩者及时进行脐血、胎膜培养,以及胎盘病理检查等。及早予以有效抗生素治疗,并根据药敏结果和疗效及时调整抗生素,做到早诊断、早治疗,改善不良妊娠结局。


参考文献:

林琳, 江庆萍, 杨中凤, 等. 妊娠相关李斯特菌病6例临床分析. 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22, 38(7): 74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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