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冬季,那场广泛流行的乙型流感把大医院挤了个爆。随之而来的是人们对五亿人有了自己的家庭医生产生了质疑。


也许基于这一事件的反思,人们对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每一个关键动作十分关注!


就在刚刚,卫健委的第一把火来了!


4月3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8〕209号,以下简称《通知》)印发。


 笔者梳理之后,提炼出以下6大亮点:


1.取消签约服务率


以往,每年安排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都把签约服务覆盖率作为核心指标。比如2017年安排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时,就提出以省为单位要在85%以上的地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人群覆盖率达到30%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60%以上,力争实现全部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而这一规定被作为上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脱贫攻坚考核指标,极大的增加了基层医务人员的负担,同时引发了普遍的上等达标热潮,导致签约质量出问题。


今年,《通知》 要求合理确定签约服务工作目标,通篇再没有提“签约服务覆盖率”指标,只是各地要结合服务能力及资源配置情况,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确定签约服务的工作目标。在稳定签约数量、巩固覆盖面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向提质增效转变,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不断提高居民对签约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并明确要求不要盲目追求签约率,不要层层加码,同时要采取措施避免签约服务数量下滑。


2.优先推进贫困人口签约


《通知》要求,优先做好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要按照服务规范要求,做好老年人、孕产妇、儿童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管理服务,加强防治结合,分类施策,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要。


与此同时,今年《通知》特别提出要落实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要求,优先推进贫困人口签约,核实核准农村贫困慢病患者,有条件地区设计个性化签约服务包。


3.提出“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减轻家庭医生非医疗事务工作负荷。


长期以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什么会出现签而不约,签而不服务,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家庭医生负担太重,今年《通知》明确提出,鼓励药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社(义)工等加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发挥乡镇(街道)卫生计生专干、残疾人专职委员等在签约服务中的作用。同时,提出要逐步通过固定签约医生开展预约就诊、定向分诊,利用健康小屋或候诊区开展健康自测及健康教育,发挥病人自我管理的主动性。鼓励配备助手提供支持性服务,减轻家庭医生非医疗事务工作负荷。


4.提出加强签约服务技术支持五大措施。


一是发挥二级以上医院作用,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影像、心电诊断和远程会诊、培训等服务。通过设置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病理诊断、消毒供应等机构,实现区域资源共享。优先在贫困地区探索临床决策辅助诊断系统在基层的应用。


 二是做好转诊服务。加强家庭医生与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生的紧密联系,对确需转诊的患者及时予以转诊或提供就医路径指导。二级以上医院要指定专人负责对接,为转诊患者建立绿色通道。要通过信息化手段丰富家庭医生上转患者可选择渠道,赋予家庭医生一定比例的医院专家号、预留床位等资源。 


三是保障签约居民基本用药。合理配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加快完善与二级以上医院用药衔接。


四是推广实施慢病长处方用药政策。在“合理、安全、有效”前提下,对病情稳定、依从较好的慢性病签约患者,可酌情延长单次配药量。协调相关部门探索制定慢病长处方标准和规范。经家庭医生上转患者回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可根据病情和上级医院医嘱延用上级医院处方药品。


 五是依托信息手段密切与签约居民联系。加快签约服务智能化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依托网站、手机客户端等手段,搭建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交流互动平台,提供在线签约、预约、咨询、健康管理、慢病随访、报告查询等服务。针对不同服务需求、季节特点、疾病流行等情况,定期精准推送健康教育资讯。


5.再一次提出要设立全科医生津贴,完善综合激励政策。


《通知》要求,贯彻实施《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7号)。有条件的地方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设立全科医生津贴项目,在绩效工资中单列。提升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与当地县区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


6.加强签约服务的考核与评价,力戒形式主义。


《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考核评价机制,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绩效考核范围,定期组织考核,考核结果要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主要负责人的薪酬挂钩。要以目标为导向,完善以签约对象数量与构成、服务质量、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满意度、医药费用控制、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等内容为核心的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对编造签约服务协议、弄虚作假等行为要严肃予以纠正查处。并明确提出,各地应当于2018年5月底前,在基层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一次质量督查,我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考核结果要与家庭医生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总体上看,这个《通知》很暖心,干货多。体现了新组建的国家卫健委听民声顺民意。但还有一些“善举”,比如“完善综合激励措施”,设立家庭医生津贴等利好政策仍需要基层主管部门进一步落实,否则还可能会悬在空中。